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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2023年度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
    2024-01-16审核人:(点击:)

    西安体育学院

    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党委

    院党发〔2024〕2 号

    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2023年度

    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

    根据西安体育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》以及《西安体育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》,结合我院情况,特制定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2023年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。

    一、考核工作组

    组 长:张鹏华、刘 涛

    副组长:刘 军 、杜新星、何昌谋

    员:苏 菲、王言昭、熊玲玲

    纪检组长:杜新星 (兼)

    二、考核目的

   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,规范辅导员管理考核,不断提高其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,增强工作责任心,有效促进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从而提高学生工作质量和水平。

    三、考核原则

    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、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、自我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,考核过程力求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注重实效。

    、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

    根据《辅导员工作条例》,对照辅导员工作职责,从学生思想教育、党建工作、日常管理、班级建设及学风建设等方面对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。(具体内容见量化考核表)

    考核总评得分=个人自评得分×20%+院(部、校)考核得分×80%

    五、考核对象及时间安排

    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全体专职辅导员。

    考核工作自2024年1月14日启动。

    六、考核工作程序

    (1)个人总结:辅导员本人对照工作职责,填写有关考核表,总结本年度的工作成绩及不足。

    (2)个人自评:由辅导员本人向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组汇报本年度工作情况,并提供《量化考核表》中所列项目的原始工作资料。

    (3)学生评议: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组通过座谈会、调查问卷等形式在辅导员所带学生中就其工作情况进行学生评议。学生评议面不低于其所带学生30%。

    (4)院考核: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根据辅导员自评报告、实际工作表现及学生评议情况,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打分,并结合辅导员自评情况提出院(部、校)初评意见,报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。初评结果分“优秀”、“称职”、“不称职”三个等级。其中院(部、校)推荐优秀辅导员候选人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院(部、校)辅导员总人数的20%,至少报一名。

    七、考核工作安排

    第一阶段:考核工作组于1月14日前完成学生评议工作;学院考核从 2024 年1月16日开始,开展本部门辅导员考核评价工作。

    第二阶段:辅导员填写《西安体育学院辅导员考核登记表》。

    第三阶段:组织考核阶段。

    根据制定的辅导员考核实施方案,确定本部门辅导员的考核等次。年度考核结果分为“优秀”、“称职”、“不称职”三个等级。

    优秀辅导员的基本条件:

    1.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,且考核年度在岗工作(休假、挂职、脱产培训不超过三个月);

    2.勤奋工作,能较好地理解、执行学校学生工作的思路,成绩突出;

    3.能结合学生实际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;

    4.注重理论学习,能及时开展工作研究,参评当年至少参与1项相关比赛或研究。

  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工作不称职:

    1.违反岗位职业道德要求,不能为人师表者;

    2.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职,导致发生责任事故、群体事件、突发事件者;

    3.在学生组织发展、评先评优、奖助学金评定、助学贷款中有弄虚作假、违规操作行为,影响恶劣者;

    4.本人或所带学生参加传销、邪教等非法组织且教育引导学生不及时,造成不良影响者;

    5.学生评议满意率低于50%者;

    6.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为不称职者。

    第四阶段:结果统计、汇总及公示阶段。

    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辅导员考核情况进行统计,将确定的考核结果予以公示。

    第五阶段:考核结果上报阶段。

    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考核工作组复审确认,公示无异议后,于 2024 年 1 月 18日前将个人考核表及2023年考核结果报告报送至学工部。

    八、本办法由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组负责解释。

    九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  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

    2024年1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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